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Article 18Repealed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