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与扶贫开发相衔接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并实行动态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