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福州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对湿地保护与管理的职责。

福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福州市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水利、港口航道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长乐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设立保护区管理机构,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保护区;

(三)调查保护区内的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定期组织环境监测,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湿地资源;

(四)组织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公众宣传教育;

(五)依法制止、查处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7,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