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自治机关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自治机关保障自治县内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自治机关保障自治县的公民有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