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Amended

选举产生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市出席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及通过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席团予以公告。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