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事业,培育文化产业,引导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史志、档案等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自治州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地质遗迹、民族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之乡、民族文化村寨的保护和建设;发掘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培养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抢救、搜集、整理、研究、保护和开发民族民间文化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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