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Chapter 7 法律责任Article 43Repealed建设征收、使用土地,不按照补偿安置方案或者规定期限支付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应当退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6Article 4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