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库区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二)会同自治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库区建设的长远和近期规划;协助自治县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库区建没的行业规划;

(三)监督指导自治县有关主管部门对库区资源保护、治理、开发和利用,协调处理有关纠纷;

(四)组织、协调对库区资源的科学研究工作;

(五)总结推广保护、治理、开发和利用库区资源的先进经验;

(六)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8,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