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自主安排和管理自治县的经济建设事业。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自治县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以及其他领域的建设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

Local Regulations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