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拟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