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Chapter 3 股份Article 28Amended合作股应当根据户籍关系在村民或村民小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合作股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男女平等;(二)保护老人、儿童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合法权益;(三)保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四)保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五)促进股东履行应尽的义务。合作股具体分配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