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燃气工程,应事先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消防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