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

主任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提议案的机关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可以对准备表决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修正案必须用书面形式,在议案交付表决前一天提出,并附有修正案草案。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3,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