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实行分级审批。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由省人民政府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报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前,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