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水域综合利用规划,根据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编制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划。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规划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辖水域、滩涂养殖容量的调查评估,科学确定养殖品种和容量,并实施监控和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