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强蒙古语言文字翻译工作,社会市面用文翻译由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负责核准。

所有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翻译的标准和书写格式要求,刻制公章、制作牌匾、印刷文件头等,保证蒙古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Local Regulations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