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Chapter 2 车辆和驾驶人/Section 1 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Article 11Amended实行机动车驾驶人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确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记记分和发生交通事故等信息,并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向社会发布,为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无偿查询交通安全记录提供方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发现机动车有未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录的,应当按照车辆管理档案中记录的联系方式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