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6Unknown (-1)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