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Repealed自治县积极发展城乡卫生事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院为主的县、乡(镇)、村三级卫生医疗救治体系。
自治县重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对传染病、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自治县继承、发展民族传统医药,重视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强对公共卫生、食品安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