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分配专项资金、扶贫资金、民族经费和物资时,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村给予必要的照顾,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经济。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