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3

Amended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通过开设公益性专题栏目等形式,对社会公众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