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没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得到保护的,本人及亲属有权向见义勇为行为发生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诉,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诉,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