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Repealed

进行区域开发,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及处理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场以及其他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场等环境基础设施。

对未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的区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通过区域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