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环境灾害,应当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及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
专业规划,是指防汛、灌溉、渔业、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于综合规划。
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