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城市供水企业维修城市供水设施影响市政、园林等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因突发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先行抢修,同时按照规定补办手续。

城市供水企业在对城市供水设施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和警示标志,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

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