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市、县(市)区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加强文物库房建设。文物库房要坚固、适用,配备保险可靠的防盗、防火、防腐蚀、防损坏等科学防范设施,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文物风险等级配备专兼职保卫人员。公安部门对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指导。
一级文物藏品以及经济价值高的、保密性强的,要实施重点保护。不具备收藏珍贵文物条件的,经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交指定的收藏单位代管。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5,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