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Amended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做好主要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并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禁止销售农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农副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