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自治县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统一规划,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扎实稳步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护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保护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农业基础地位,面向市场,依靠科学技术,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效益农业和特色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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