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安全生产条例/Chapter 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Article 34In force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网上公示制度,在市安全生产信息网页上记载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违法行为以及处理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查询。Local Regulations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