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Repealed

排污单位未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生产能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淘汰或者拆除;逾期未淘汰或者未拆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关闭。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