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

设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