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自治县经济发展的特点和需要,报请上级国家机关对可以由自治县自主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立项。依法享有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贷款、技术、物资等方面的支持和照顾。

自治县对国家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享受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