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检验。
公安、安监、质监、工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环保、城管、市容环卫、供销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按照法定职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实施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