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Unknown (-1)爱卫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三)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责,对社会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四)组织动员社会全体成员参加爱国卫生工作的各项社会卫生活动;
(五)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