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Repealed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军事、农垦、森工建设工程,民宅装修工程,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筑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拆除工程及装修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