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农村公路的养护,按照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和改善四类:

(一)小修保养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二)中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的加固,以恢复原状的小型工程项目;

(三)大修工程:对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及其工程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者在原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善和个别增建,以逐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四)改善工程:对农村公路及其工程设施因不适应交通量和载重需要而分期逐步提高技术等级,或者通过改善显著提高其通行能力的较大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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