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市规划行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管理工作。

县(市)规划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住建、市容环卫、城乡管理、园林、财政、物价、文化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阵地的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