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办理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代表议案,质询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办理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