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拒不依照本规定办理该征地手续的,由市国土房产部门以详查会界资料或实地测丈核定面积,依据本规定提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公告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通过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办理强制征地手续。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