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Article 6In force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级国家机关要支持和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和依法享有的变通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对包括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在内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