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全民义务植树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分地段,落实到单位,限期完成,并实行管护责任制,确保造林成效。

鼓励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城乡居民利用庭院、房前屋后植树造林。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