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当事人提出请求的,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等事项作出约定:

(一)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发明创造的;

(二)个人兼职进行发明创造的;

(三)合作或者委托进行发明创造的;

(四)在其他单位进修、学习或者工作期间进行发明创造的;

(五)订立其他科学研究与开发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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