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县城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垃圾。

餐饮经营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

集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和清扫工具,保持摊位和经营场地周围的整洁,并将垃圾装袋投放到指定地点。

Local Regulations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