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保护规划》所确定的历史建筑物的保护。对尚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县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公布,并参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