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Amended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发现污水外溢、管道堵塞、井盖毁损等情况或者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疏通、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向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排水设施发生需紧急处理的事故,管理单位不履行养护责任的,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其他养护单位进行抢修维护,其费用由原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承担。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城市排水设施维修和事故报告电话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