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规定核发的林权证,是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