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见义勇为奖励保护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人民政府拨款;

(二)见义勇为基金会的资金;

(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捐赠;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友好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