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Repealed

本条例所称的排污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豁免水平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是指《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规定的可以免予管理的电磁辐射体。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