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Amended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实施"农业稳县、工业强县、'三产'活县、科教兴县、依法治县"的总体发展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把自治县建设成为团结、富强、民主、文明的民族自治地方。

Local Regulations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