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

(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二)注重未成年人的思想品德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向上,健康成长;

(三)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以任何借口迫使他们中途辍学;

(四)制止未成年人观看、阅读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进入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

(五)关心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预防和制止其逃学、逃夜或擅自离家出走以及吸烟、酗酒、偷窃、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